汪维权律师亲办案例
大庆油田创业城、石化总厂创业园房屋产权确认
来源:汪维权律师
发布时间:20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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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油田创业城、石化总厂创业园房屋产权确认

家庭成员:

**关,男,出生于 日,汉族,身份证号: ,住址 现住 。系标的房屋名义购买人。

**琴,女,出生于 日,汉族,身份证号: ,住址 现住 。系标的房屋名义购买人之妻。

**胜,男,出生于 日,汉族,身份证号: ,住址 现住 。系标的房屋名义购买人之长子。

**强,男,出生于 1** 5 31 日,汉族,身份证号: 2***7 ,住址 大庆市龙凤区 现住:**省***市海港区东环里3**。系标的房屋名义购买人之次子,该标的房屋实际购买人。

见证人:

*辉,女,身份证号:

*庆,男,身份证号:

有鉴于大庆石化总厂创业园房屋为大庆油田或大庆石化会战职工内部改善型专享住房,因而,本房屋申报确认单购买人填报以及未来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中为*关与*强两人。***。

为明确本协议标的房屋权属,现家庭全体成员依法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与权属确定:

1、大庆石化总厂创业园**室房屋(详见《大庆石化总厂创业园房屋认购确认书》),该房屋预计交房时间为20161225日;

2、实际购买人为本房屋的完全所有权人,名义购买人为本房屋完全居住权人。该房屋处置权属于实际购买人。

二、房屋价格与房款支付人、支付方式:

1、房屋价格:大庆石化总厂创业园**室房屋总价为三十三万九千元整;

2、房款支付人:*;

2、房款支付方式:由实际购买人向房屋出售方一次性付款;办理房屋产权费用由实际购买人承担。

三、权利与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排他性专属权利。

2、该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

3、名义购买人家庭全部直系成员及其他**;

4、名义购买人及其家庭全部直系成员**履行。

四、附则: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名义购买人与实际购买人各一份。

附件:

1、大庆石化总厂创业园***室商品房买卖合同

2、大庆石化总厂创业园***室房屋所有权证书

协议订立人:

协议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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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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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汪维权
  • 执业律所:
    黑龙江博贯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08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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